本山传媒首届“本山杯”工艺品设计大赛由本山传媒衍生品产品研发部组织发起,目的是进一步发掘专业人才,弘扬二人转艺术,倡导自主创新。
一、设计方向:
1、有创意、有特点、天马行空的产品造型
2、以本山传媒现有文化资源(如:人物造型、作品典故、故事场景等)拓展思路
二、本次大赛聘请艺术品设计类、美术专业类的专家及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本次大赛作品进行评审。
1、评选原则
评审委员会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专业”的原则。
2、参赛作品评选标准
(1)为提高评选透明度,本次大赛所有作品一律采用双层评选(专业评委及网络评选)的形式。
(2)各类作品的评审标准均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兼顾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作品的执行水平、创作手段、包含的先进技术含量、产品特色等。
(3)评审中发现作品在内容、形式上有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民族文化传统、公认道德价值标准、行业规范的情况,采取一票否决制,不得获奖。
(4)各类作品的评审均按以下原则为主要评审标准:
A、视觉展示 30%
B、创意构思 40%
C、表现技巧 10%
D、实用价值 20%
三、参赛作品评选办法
1、参赛作品统一整理后,全部经本山传媒官网按参赛编号发布展示,通过网评和评委团组织评选。根据分数由高到底的取舍原则,以不少于参赛作品总量的五分之一为比例,确定入围作品。
2、入围作品将交由本山传媒衍生品产品研发部结合生产厂家进行产品样板制作,最后将实际样品经网络发布,交由网友选出最终获奖者。
3、评选结果将在平面和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布。
四、大赛日程
1、活动时间:2011年8月16日—2011年 12月30日
2、大赛宣传、作品征集:8月16日—10月30日
3、作品审查、评审:10月30日—12月30日
4、评审结果公布:12月30日前
五、奖项设置
1、实物类
2、奖金
3、参赛人员资格
(1)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凡具有设计能力的机构或个人均可参赛。
(2)参赛者可以团体或个人名义报名。参赛作品申报数量不限。
(3)任何参与大赛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人员均不得参与本次大赛。
六、参赛办法
1、参赛表格获取办法:
在大赛官方网址(www.benshanmedia.net)填写参赛报名表。
2、参赛费用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七、参赛作品内容及要求
1、有创意、有特点、天马行空的产品造型
参赛者可结合时下热点、科技、搞怪等元素,富有创意地对“产品名”的概念进行解读,并通过对设计作品的演绎,突出“创意”效果。作品应以现代、新颖、原创、健康向上为基调,有较高的艺术文化内涵和实用价值。
2、以本山传媒现有文化资源(如:人物造型、作品典故、故事场景等)拓展思路
以本山传媒现有文化资源(如:人物造型、作品典故、故事场景等)做形象设计,可识别性强,整体形象简洁、健康和大胆创新。作品采用手工绘制、设计图稿、平面或三维图形等表现形式均可。
3、每一件参赛作品,参赛者应正确填写《报名表》。
4、《参赛作品设计稿》在上传过程中应包含作品名称、作品说明和作品图稿,并符合以下要求:
(1)名称应使用中文。
(2)作品说明有助于对作品的理解,包括作品创意说明和作品技术说明。参赛,说明文字应当条理清晰,表述完整。作品说明的题目应写明作品名称。
(3)《参赛作品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参赛者有关的个人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八、参赛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参赛方须保证拥有对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不得提供抄袭、模仿的作品,否则由参赛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赛作品使用了已有专利或已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参赛者须在《报名表》和《参赛作品设计稿》的“作品简介”中明确告知真实、完整的信息。
(2)参赛作品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征集时间
九、本次比赛征集活动于2011年8月16日开始,于2011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18时整截止
其他规则
1、参赛方的作品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主办方将不承担任何参赛方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名誉和经济损失。
2、活动主办方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3、本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投稿邮箱:Chili.fan@benshanmedia.net